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陳菲、韓潔)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惠及廣大中國百姓的個稅改革正式進入立法修改階段。
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該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修正,也將開啟中國個稅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提出,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財政部部長劉昆19日受國務院委託就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介紹,此次修法旨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決策部署,依法保障個人所得稅改革順利實施。修改工作堅持突出重點,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不適應改革需要的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完善保障改革實施所需內容。對其他內容,原則上不作修改。
據介紹,修正案草案完善了有關納稅人的規定,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所說的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人民幣/月(6萬元人民幣/年),設立專項附加扣除,並增加反避稅條款,朝著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目標邁出重要一步。
財政部部長劉昆就草案作說明時表示,草案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人民幣/月,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他說。
劉昆同時表示,草案參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個人所得稅是目前中國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佔稅收總收入約8.3%。
1980年以後,為適應對內搞活、對外開放政策,中國相繼制定了個人所得稅法、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1993年10月,在對原三部個人所得課稅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合併基礎上,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併發布了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國務院配套發佈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又相繼於1999年8月、2005年10月、2007年6月和12月以及2011年6月對個稅法進行了五次修正,個稅起徵點從800元人民幣/月逐步提高到3500元人民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