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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次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 完善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規則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 李純)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4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4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此次修訂旨在適應二十多年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針對實踐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規則。

  反不正當競爭法于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此次是該法的首次修訂。

  修訂後的法律共5章32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還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上述行為包括: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首次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 完善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規則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 李純)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4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4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此次修訂旨在適應二十多年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針對實踐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規則。

  反不正當競爭法于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此次是該法的首次修訂。

  修訂後的法律共5章32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還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上述行為包括: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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